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和中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评审活动的通知
中物协字[2017]5号
为了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实现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的步伐,提高城市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构建和谐社区,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建通[2001]37号文件通知精神,由市物协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和中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的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
2、物业管理企业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物业管理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4、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二、申报时间:2017年4月30日截止
三、申报材料: 《中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申报表》【点击下载】一式叁份
四、凡参加本年度申报示范项目的单位请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叁份送到中山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处。物协将对申报示范的项目,组织人员初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进行初评和考评。
五、广东省物协和中山市物协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和中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进行考评验收,对评审合格的住宅小区(大厦)授予“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中山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光荣称号。
地 址:东区松苑路银河街银河阁二栋之三卡
联系人:卢凯铭 电话号码:88327101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