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 | 关于开展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镇区人社分局、各企事单位:
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中山市技师学院与中山市技师协会联合承办的2015年中山市智能楼宇管理师(高级工)职业技能竞赛,将于2015年10月24、25日举行,竞赛相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1.竞赛时间:2015年10月24、25日。
2.竞赛地点:中山市技师学院实训楼五楼(东校区)。
二、竞赛参赛人数
计划30人及以上。
三、竞赛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竞赛标准以智能楼宇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及以上为准,命题在上述标准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竞赛总成绩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成绩组成,其中理论知识占30%,操作技能占70%。
1、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竞赛采取闭卷纸质作答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智能楼宇基础知识、电工电子基础知识以及安全用电知识,理论知识部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
2、操作技能
操作技能竞赛包括视频监控系统接线与调试、消防报警系统故障排除、网络布线三个项目。操作技能部分满分为100分,竞赛时间为70分钟。
四、考前培训及场地熟悉
培训时间为10月17、18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竞赛认证
理论及实操技能考核两门均合格者(60分及以上)能获得《智能楼宇管理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竞赛相关奖励
对在竞赛中获得总成绩前十名(含第十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金。
七、参赛选手资格(需同时具备以下1、2、3、或1、2、4、条件)
1.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2.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且已参加中山社保;
3.连续从事本工种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八、报名材料
1.《中山市职业技能鉴定(竞赛)个人申报表》一份,单位需加具公章。(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一份;
3.大一寸(48mm*33mm)黑白照片三张;
4.工作证明一份(见附件2);
5.学历证原价及复印件一份;
6.《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原件(本市范围内参保)及复印件1份。
九、竞赛鉴定费
每位选手需缴纳380元鉴定费。
十、申领补贴
选手通过竞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条件的可向所在地人社分局申请技能晋升补贴(智能楼宇管理师(高级)的补贴金额为2800元),具体申领补贴方式参看附录3。
十一、报名方法及截止日期
请有意参赛人员带齐资料到以下地点报名:
1.中山市技师学院东校区报名点:东区兴文路72号技师学院实训楼一楼技师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江桦欣老师, 电话88233832、13590789338。
2.中山市技师学院北校区报名点:黄圃镇社区服务中心A栋208;
联系人:张君老师, 电话23506323、13640456253。
3.报名截止日期: 2015年 9月 25日。

